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2-27 08:34 来源:

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文件、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从严从细做好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招商项目上对待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隐性壁垒,不存在对本地企业与招商引来的企业在优惠政策上差别对待等情况。

2.落实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开展“政商沙龙”活动,党政负责人不定期带领涉企部门深入企业,常态化推动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做好“八五”普法评估验收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系列主题活动,抓好在校学生、青少年、留守老人等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三)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组织政法部门和司法所先后深入镇内商户、村屯农户当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了第三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

(四)加强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法治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了法治能力测试。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均取得了优良成绩,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水平。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配齐配强普法组织机构人员,组织对不同群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教育宣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宣传。

(六)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组织工作人员、文艺爱好者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活动。与此同时,重视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法治文化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化解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转化应用还不够。很多先进地区行之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经验做法还无法在我镇推广,矛盾纠纷化解尚未达到专业化程度,有时还停留在需要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联合才能开展工作的阶段。

(二)日常普法形式还比较单一。有时对镇干部的普法还停留在开会学习相关法律、提供法律咨询等层面上。有时对于村屯群众普法还是“摆个摊,发张单,播个音”的做法,缺少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普法工作成效难以得到体现。

(三)村屯普法宣传存在很大难度。目前村屯存在青壮年在县城居住和大量外出务工的实际现状,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由于他们中有些人文化程度不高,理解能力不够,普法面临着组织难、接受难、落实难等问题。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让辖区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

(二)创新日常普法形式。对于镇村干部可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于村屯群众可采用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文学体裁、网络传播等新方式,使辖区群众容易理解、乐于接受。

)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观念。引导广大村屯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真正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用法而不越法,做遵守、运用法律的公民。

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