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宝清县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党的建设作为根本,激扬清风正气。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等,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77次,讨论学法用法会议7次,支部书记培训会议2次,讲党课3次,开展法治建设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会前学法4次,专题学法2次;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县水务局一把手领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次;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2次,党员干部系统学习11次。
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局班子成员开展政治监督谈话,以点带面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形成“头雁效应”,全力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贯彻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突出以案促教、促改、促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党纪专项理论中心会议5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召开党纪学习总结大会1次,召开党纪学习党课1次。
(二)把严格执法作为关键,依法管水治水。
一是优化办案质量质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发挥水政执法作用,严肃查处违法问题。2024年度共立案查处水利违法问题8件,参与谈话询问30余次,已结案11件,上缴水利罚没款67.4327万元,有力打击了水利领域违法行为,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有效维护了全县正常水事秩序。
二是落实行政监督管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年度水利抽查工作计划、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2024年度对河道采砂行业企业、对取水许可、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对水利安全生产、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对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的行政监督检查任务均已完成,累计监督检查31次,出动检查车辆31台次,人员90人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强化水政执法监督。紧盯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违规建筑物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关注群众反映、及时收集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2024年度县水务局联合多部门下乡执法监督共20余次,约谈涉事企业5次,批评教育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
(三)把法制建设作为保障,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印发宝清县水务局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水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水政执法内控方案。明确执法职责、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高度重视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案情重大和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集体讨论,确保水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二是贯彻落实执法制度。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执法过程线上亮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水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执法,细化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坚持线上和线下案卷评查相结合,梳理案卷,查找问题。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工作指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轮训。通过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3次,参加黑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培训学习1次,参加局机关水政执法业务培训6次,参加科室内部执法业务学习1次,组织执法人员测评考试1次。观看水利部门职务犯罪庭审直播1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着力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平执法。
(四)把普法宣传作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开展普法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利用LED屏幕、广播、小视频、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及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水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水相关法律法规,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居民践行节水责任,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良性发展。
二是推进普法宣传。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普法工作落地,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以县水务局公众号为载体,对水利知识科普、幸福河湖建设、普法宣传教育、相关制度解读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坚持执法过程中普法宣传教育,以案促改,针对“清四乱”、涉水安全隐患等违法问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增强群众保护水资源和绿色发展的意识,降低水事违法行为,促进水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水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并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夯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包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长远法治建设规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学法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员干部学法计划,制定学法清单,加大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日常普法宣传教育方式较为传统,主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宣传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缺少创新性,公民兴趣不高,普法效果不够高效。
二是缺少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不能专人专岗,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法律专业理论素养,法律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经常性都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平常的普法宣传较少,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夯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包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建立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长远法治建设规划,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把法治建设、依法治水工作纳入到宝清县水务局党组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年初有部署规划、年内有监督检查、年度有总结提升,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培养法治人才,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调整法治建设工作人员,提升专业水平,确保各负其责。积极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律职业素养和水平。将《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组织单位集中学习《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等法律规范;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深化系统学习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诉讼应诉策略、执法办案情况分析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事中事后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水平。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做到学法、懂法,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要以党建引领,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不同层次去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利用广播、报刊、集市、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水务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提高他们的自觉性。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