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清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

2025-06-17 16:52 来源: 宝清县财政局

序号

部门

项目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序号

一

 

公

 

安

1

证照费

(1) 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黑价 联[2017]36号,发改价格规  [2019]1931号

 

①号牌 (含临时)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5元

②车辆号牌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汽车号牌100元副

挂车号牌50元页

摩托车号牌35元副

(2) 机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0元

二

自

然

资

源

 

2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35元/m²

3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规 [2016 ]2559号, 财税[2019]45号,财税[2016]79号

住宅类每件80元

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三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4

生活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宝政发[2014]33号

居民每户每月4元;机关、社 会团体、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每人每月4元;商服行 业按面积30平方以下每月按 20元收费,500-2000平方每 平方米每月0.5元,2000-   5000平方每平方米每月0.4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3元。

5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宝政规[2020]2号

繁华地区道路建设工地占道 0.7元/日.m2,零散的经营性 商服占道2元/日.m²,集贸 市场 (摊区) 占道0.3元/日 .m²,停车场占道 (含自行 车存放处) 0.2元/日.m², 其他占道1元/日.m²。

四

交

通

6

占挖公路、损坏公路附属设施赔(补)偿费及公路事 故排障、抢险拖运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政规[2018]14号

里程牌每块133元、示警桩每 根252元、波形板每米190元 、波形板护栏端头每个609元等。

五

水

 

 

利

7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价联 [2017]2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对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1.20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下同)一次性计征。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20元一次性计征。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其中:煤炭按每吨0.3元征收,其他矿产资源按每吨0.7元征收。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测井)占地面积按年证收。每口油气井占地按不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按增加计征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具体占地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平方米每年按0.8元征收。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石灰的,按照取土 、挖砂、采石量每立方米0.8 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征收。对缴纳义务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 、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10元征收。对缴纳义务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六

人

防

8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黑财综[2017]45号

840元/m²(需配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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