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的目的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美好宜居环境。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该文件的出台,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是解决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各种矛盾的现实需要,势在必行。
可行性:该意见的出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各种矛盾。
采取的主要措施:明确职责,坚持用良法推动和维护住宅物业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双鸭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归属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请示市应急管理部门并结合应急系统职责提出,实市县两级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均为消防救援部门。
联系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提出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07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为进行日常消防检查监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辖区派出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制定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双鸭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六、该文件经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件地址链接:www.hlbaoqing.gov.cn/bq/1262/202205/c07_6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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