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清县2026年特色农业(辣椒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5-28 15:49 来源: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政发〔20266

宝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清县2026年特色

农业(辣椒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宝清县2026年特色农业(辣椒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9日      

宝清县2026年特色农业(辣椒种植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及《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稳定器”作用,降低农户种植风险,保障农民收入,进一步将辣椒产业打造为富民惠农的支柱产业,根据《黑龙江省推进种植业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保险理赔效率”的决策部署及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的有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协同推进原则,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以保险兜底的方式,有效化解种植户面临的灾害风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全县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县政府的属地责任与政策支持,更好发挥保险机构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统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二)坚持自主自愿,惠农利民。以减轻农户保费负担提升灾后赔付获得感为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投保意愿,严格落实“愿保尽保”

(三)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保障关系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品种,以辣椒为切入点,稳步推进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四)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监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强化信息共享与配合,做到精准投保、精准理赔。

三、实施范围及保险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宝清县行政区域内,从事辣椒种植的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

(二)保险标的。符合农业农村部门技术管理和种植规范要求,生长正常的露地(不含间作套种非辣椒作物)。投保品种须为审定或登记推广的合法合格品种,且种植场所处于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非行洪区。

(三)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我县主要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暴雨、内涝、洪水、风灾、雹灾、冻、旱灾)和重大病虫害(如疫病、炭疽病、病毒病)直接造成保险辣椒植株死亡损失,且损失率达到合同约定起赔标准的,由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稳妥提高保障水平,按照生产成本鲜椒330080%确定单位保险金额。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费率。具体标准如下表:

保险标的

保额(元/亩)

费率

保费(元/亩)

辣椒

2640

10%

264

四、保费构成及财政补贴

(一)保费分担。纳入本次特色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辣椒保险保费,由县级财政补贴80%211.2/,参保农户及经营主体自担20%52.8/

(二)资金保障。县财政局统筹负责县级保费补贴资金的足额筹措、据实拨付、按期清算和监督检查,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对标《黑龙江省推进种植业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严禁挤占挪用。

五、保险机构及运营要求

(一)承保服务。保险经办机构应具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应针对我县辣椒产业实际制定通俗易懂且符合保险监管规定的保险条款,切实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以及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二)防灾减损。保险机构要联合农业技术部门、科研院所,为投保农户提供降雨排涝、防雹及病虫害防治等风险预警和防灾减损专项服务,将推动“保险+风控”服务前移,降低因灾损失。

(三)创新宣传。保险机构要通过村头大喇叭、新媒体短视频、明白纸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辣椒特色险种财政高补贴、兜底有保障的优势,提高农民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扛起属地责任,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开展宣传动员,集中排查本地连片种植情况和参保底数。鼓励整乡整村推进,确保特色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高标准,助力全县顺利完成202685%的种植业保险覆盖率目标。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农业农村局要将特色农业保险监督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把好承保品种审定、农艺标准等前置关口。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管理和直达拨付,落实绩效评价。年度终了,对保额、费率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适时加以完善优化。

(三)严明纪律规范。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投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第一责任。对虚假承保、骗取财政补贴、惜赔拖赔等违反《农业保险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畅通农户监督举报渠道,增强业务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231日。遇上级政策调整时,由县农业农村局另行修订印发。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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