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清县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9-25 08:34 来源: 宝清县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清县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

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宝清县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宝清县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

督导工作方案

 

为有效盘活闲置土地,激活低效用地,做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全省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督导工作方案》和省、市、县相关要求,我县开展了土地利用清查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县土地利用清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本次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成立宝清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林灼涛  县委常委

副组长:曹  烈  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王永刚  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国强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建综合办负责人

        蔡  壮  县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物业服务办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任办公室主任由曹烈通知担任。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任务1:开发区范围超出城镇开发边界问题整改(问题清单详见附表1)

措施:整改中。一是按照国家“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相关规定,通过调整开发区边界解决;二是需要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或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将开发区范围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责任人:宝清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曹  烈

时限:①2025年年底前;②2025年按国家统一部署启动规划评估调整,年底前完成20%,2026年年底前完成50%,2027年年底前力争全部完成。

任务2:消除开发区范围内违法用地(问题清单详见附表2)

已整改完成。宝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权属为国有资产,该地块内堆放建筑垃圾,已责令整改,现已恢复。

措施:结合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涉及开发区内违法用地问题,督促各违法用地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人:宝清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曹  烈

时限:①2024年年底前完成20%;②2025年年底前完成60%;③力争202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任务3:解决开发区内企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问题清单详见附表3)

已完成部分整改。宝清经济开发区现已办理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链物流基地和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对于此次清查发现剩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清单进行梳理,详细核实未办理原因,我县经开区工作人员向开发区内企业讲解不动产办理流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门别类研究整改意见;对于能够办理的,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分类整改处置;对于不能办理的,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及时跟踪,避免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人:宝清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曹  烈

时限:①2024年年底前完成20%;②2025年年底前完成50%;③2026年年底前完成80%;④力争202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任务4:消化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问题清单详见附表4、该问题为单位自查发现)

措施:一是对因建设项目未落实造成批而未供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新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是对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加快土地征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限期满足“净地”条件

责任人:宝清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主任  曹  烈

时限:2024年年底前消化现有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的3%。2025年起纳入常态化工作,持续到2027年年底,每年消化7%。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形成常态化自检自查。将土地利用清查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下去,摒弃一劳永逸、一蹴而就思想,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开发区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争创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开发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实行精细化的管理;提高供地率和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全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附表:1.宝清经济开发区超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清单

2.宝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清单

3.宝清经济开发区内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清单

4.宝清经济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清单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附表1

 

宝清经济开发区超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清单

                                                     单位:公顷

序

号

市(地)

开发区名称

批准范围超出面 积

代管范围超出面 积

合

计

1

双鸭山市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365.22

0

365.22

 

  

 

 

 

 

 

 

 


附表3

宝清经济开发区内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企业清单

序号

市(地)

开发区名称

范  围

企业名称

1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鑫兴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黑龙江省宝石河酒业有限公司

3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链物流基地

4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紫香白瓜籽交易大市场有限公司

5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谷丰鹅业有限责任公司

6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贵林酒厂

7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鼎鑫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8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新农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9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谢记食品有限公司

11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2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硕达食品有限公司

13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谷粮川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4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丰收种业有限公司

15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海州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16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映山红东北黑蜂蜜加工厂

17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广晟农产品有限公司

18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富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宏发畜禽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20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华泰米业加工有限公司

21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北大荒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丰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23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中庆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24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三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5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供销粮油宝清有限公司

26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

27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信盟门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8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批准

范围

宝清县亿昊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9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代管

范围

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代管

范围

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热力有限公司

 

附表4

宝清经济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清单

                                                单位:公顷

序号

 

市(地)

 

开发区名称

批而未供土地面积

批准

范围

代管

范围

合计

1

双鸭山市

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

4.33

0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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