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2023-08-18 15:22 来源:

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

下达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

根据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移交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我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7人:孙启军、娄洪全、李士刚、高海林、黄欣、徐月明、岳忠宇。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底前安置完毕。

三、安置任务

我县2023年度接收单位及安置任务为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兵后勤保障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发展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计划数1名、宝清县水务局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计划数1名,另有省级下达驻省中央企业岗位3个: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数2名、农行黑龙江分行计划数1名。

四、依法保障待遇

及时安排上岗。接收单位应当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落实岗位待遇。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给予编制保障。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发放相关补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接续基本保险。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足额拨付,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五、有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紧扣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落实。

明确职责分工。今年,为确保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都有岗位选择,县政府下达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7个见附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央企接收安置计划3个见附件,事业单位岗位数量占安置人数比例100%。县退役军人务局要严格实行“阳光安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县财政局要保障相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套改工资;各接收安置单位要做好接收安置工作。

严肃安置纪律。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安置介绍信之日起30日内不到接收单位报到或拒不服从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对违反安置法律法规,特别是拒绝接收安置和歧视、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宝清县2023度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

 

 附件

 

宝清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安置计划

宝清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表

系统(单位)

计划数

岗位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民兵后勤保障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水务局

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

1

工勤

宝清县2023年度驻省中央企业接收安置计划表

 

系统(单位)

计划数

岗位

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

朝阳露天煤矿生产技术部采剥员

农行黑龙江分行

1

基层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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