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宝清县气象高质量发展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宝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清县人民政府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方案》(宝政发〔2022〕31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宝清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宝清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锋 副县长
副组长:董云峰 县气象局局长
崔华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谭井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洪林 县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宇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云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华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 峰 县水务局副局长
周雪松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王焕雷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队队长
于鑫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玉楼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康 健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
齐 雯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杨永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孙平安 县气象局副局长
宝清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依照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上级气象部门评估考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副局长孙平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方式:15145897888。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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