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服务、规范、质量、效率”意识,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公正、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对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肖海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宋 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寇建辉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延军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文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岳政权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宇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窦思元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周雪松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杨玉楼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文秀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龚长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
卢芳林 县工商联副主席
刘艳玲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潘传喜 宝清县双柳煤矿人力资源部部长
宝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主任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艳玲同志兼任,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今后,仲裁委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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