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激励
考评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激励考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激励
考评工作细则
一、目的与意义
国有农业用地是我县财源的重要支柱,关系我县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国有农业用地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各涉地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特制定本考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细则针对全县26家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单位:七星河湿地、宝清镇、七星泡镇、青原镇、夹信子镇、小城子镇、龙头镇、朝阳镇、万金山乡、尖山子乡、七星河乡、渔业三场、种畜场、良种场、果树场、东方红林场、头道岗林场、宝密林场、宝山林场、龙头林场、六道林场、梨树林场、胜利林场、四方顶子林场、国营苗圃、种子园。
三、考核指标
(一)组织推动是否有力(共10分)
1.制定年度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方案(2分)。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案须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方案应包含(1)工作计划和目标、(2)工作推进措施和方法、(3)组织机构、(4)责任分工。缺项不得分。
2.深入村屯开展宣传思想发动,推进国有农业用地清查整顿工作(2分)。张贴国有农业用地清查举报电话(0469-6192113)、宣传条幅等(2分)。
3.推进国有农业用地发包、争议地收回等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效果(有基础材料)。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国有土地工作(4分)。考核依据:年度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方案(1分)、专题会议照片(1分)、会议视频及会议记录(1分)、宣传推动下乡工作照片(1分)。照片须为经纬相机拍摄。
(二)土地管理是否到位(共90分)
1.建立并及时更新国有土地管理数据库、档案图表册,明确土地位置、面积、地类、补贴等情况。(20分)
考核依据:(1)软件操作数据库(5分);
(2)土地权属证明档案(1分);
(3)长期发包合同档案(2分)。
(4)图表册包含:
一图:国有农业用地区位图(2分);
二账:土地长期合同台账(2分)、总土地台账(4分);
四表:国有农业用地汇总表(1分)、国有农业用地分类明细表(1分)、国有农业用地界址表(1分)、国有农业用地发包情况汇总表(1分)。
2.长期发包合同到期的土地,及时收回纳入经营管理。考核依据:收回地块年度缴费凭证(6分)。
3.定期巡视管理地块,发挥属地监管责任,了解土地种植现状,保证土地种植,未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秸秆焚烧、闲置、撂荒地情况。(7分)考核依据:春、夏、秋三季巡视视频每个季度3个以上(3分)、经纬相机照片每季度8张以上(4分)。
4.积极配合国有农业用地运营中心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或参加会议。(4分)(由中心各股室综合评价)缺席一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积极配合中心开展的各项检查和考核工作(3分)。
5.按时完成土地发包工作,及时足额上缴土地发包费。(20分)考核依据:缴费收据复印件。
6.按照时间要求,规范签署土地发包合同。(10分)
(1)每年按时准确申报当年合同数量,避免虚报、多报、谎报,剩余合同全数退回,每少一份减1分。
(2)确保合同数据准确性。签订流程正规,内容精准详实,土地位置面积及金额准确无误,确认个人信息填写真实有效后方可填写。避免涂改勾抹,如有错误,则错误率不应超过百分之二。超过标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5分。
(3)合同填报错误请及时上报,合同编号需准确连贯,如出现编号空缺第一时间联系本单位补号,便于存档。出现空号每份扣1分。
以上扣分项如超过10分,将从总分值中扣除溢出分值。
7.有效化解土地纠纷,无信访。(10分)
8.创新发包方式鼓励采用拍卖方式。(10分)考核依据: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三)其他项目
1.加分项目
(1)收回争议地。10公顷及以下加5分,10公顷以上每新增10公顷加6分,最高不超过50分。
(2)提前完成土地发包费上缴工作。按照中心规定的上缴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以上上缴发包费加5分。
(3)收回台账与实际土地差异地面积。10公顷及以下加5分,10公顷以上每新增10公顷加6分,最高不超过50分。
(4)超额完成发包任务指标的。每增收百分之十加5分。
注:(1)项(4)项不重复加分。
2.减分项目
(1)未及时完成发包任务的。不超过30天的,每迟报一周减10分。
(2)发生国有农业用地土地纠纷及信访案件,每件减5分。
3.一票否决项目
以下项目一经违反的单位失去参加考核资格:
(1)非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减少土地面积。
(2)未经批准私自降低发包价格。
(3)延后30天以上未完成全年土地发包任务的,未及时上缴土地发包资金,造成资金滞留的。
(4)因土地问题引起群体访、越级访。
(5)违反规定,隐瞒土地,进行私自发包。
(6)将土地发包资金挪作他用,无法上缴。
四、考核流程和方式
(一)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性考核:主要通过检查各管理主体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各管理单位的管理水平与合规情况。
2.定量考核:根据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打分,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考核结果:将形成考核报告,进行评定和公示。
(四)考核奖励与测算:考核奖励金=奖励资金总额(200万元左右)÷26家单位总分值×单位最终得分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激励考评工作评分表
附件
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激励考评
工作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总分 |
分值 |
评分项目 |
得分 |
1 |
组织推动 |
10分 |
2分 |
(1)制定年度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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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2)深入村屯开展宣传思想发动,推进国有农业用地清查整顿工作;张贴国有农业用地清查举报电话(0469-6192113)、宣传条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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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3)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国有土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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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地管理 |
90分 |
20分 |
(1)建立并及时更新国有土地管理数据库、档案图表册,明确土地位置、面积、地类经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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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2)长期发包合同到期的土地,及时收回纳入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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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3)定期巡视管理地块,了解土地种植现状,保证土地种植未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秸秆焚烧、闲置、撂荒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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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4)积极配合国有农业用地运营中心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或参加会议,及中心开展的各项检查和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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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5)按时完成土地发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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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6)按照时间要求,规范签署土地发包合同,及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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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有效化解土地纠纷,无信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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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8)创新发包方式鼓励采用拍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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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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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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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回争议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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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前完成土地发包费上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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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回台账与实际土地差异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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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额完成发包任务指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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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分 项 |
(1)未及时完成土地发包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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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国有农业用地土地纠纷及信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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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项 |
(1)非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减少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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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批准私自降低发包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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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后一个月以上未完成全年土地发包任务的,未及时上缴土地发包资金,造成资金滞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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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土地问题引起群体访、越级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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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规定,隐瞒土地,进行私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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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土地发包资金挪作他用,无法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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