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
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宝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
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成功举办,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元宵节系列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准备充分、快速反应、科学有序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保障元宵节系列活动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2023〕1号)《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宝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暴风雪等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因人群密集可能造成不明原因疾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3.活动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堵塞、演出活动期间电力保障。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活动场所和演出场所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坚决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主办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应建立预警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响应,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减小社会影响。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对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一领导,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元宵节系列活动现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本次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相关职责,快速、高效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徐斌义 县委书记
副总指挥:蔡纯意 县委副书记、县长
成 员:沙 闯 县委副书记
肖海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于长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孟凡智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 鑫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兴国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闫 瑞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林灼涛 县委常委
马俊峰 副县长
曾 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通海 副县长
胡 锋 副县长
马开仁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水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参与应急响应,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决定实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的范围、路线,指挥伤员救护,实施紧急避险;
4.解决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中遇到的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5.决策应急救援的其他重大措施和处置方案;
6.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7.决定向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以及是否请求扩大援助等事项;
8.审定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内容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9.决定并宣布应急救援结束时间,解除应急状态。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协调县处级领导参与元宵节系列活动一切事宜;负责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元宵节系列活动供水、供电、供气、气象信息和通讯保障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元宵节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和《“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定各相关部门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活动现场突发情况;负责审查监督各项活动的实施,同时负责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宣传、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实施舆论监督,正确报道突发事件,指导新闻发布,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责任人:张秀艳。
团县委:负责合理安排志愿者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配足引导员引导参会人员、演员和观众有序进退场;每支秧歌队伍配备一名志愿者对接领队,跟随队伍现场引导队伍,指引出入场顺序,发生突发事件时协助公安部门引导紧急疏散。具体安排由团县委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郑堃。
县公安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元宵节系列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负责活动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及周边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负责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演出现场进行警戒、疏导和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做好突发紧急情况疏散转移受困人员等工作。具体安排由县公安局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高勇。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牵头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地震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县应急救援大队配合公安、消防做好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责任人:王建东。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设立医疗服务站(救护车),配足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服务和突发医疗事件救治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负责活动期间饮用水安全监管。具体安排由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赵德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负责活动周边流动商贩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具体安排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车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负责对活动场所的燃气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对演出现场舞台、看台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安全指导。具体安排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王显曦。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气象信息保障服务工作。责任人:董云峰。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根据元宵节系列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期间各景区的通讯信号稳定。责任人:周雪松。
县财政局:负责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责任人:董学明。
县信访局:负责元宵节系列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人:肖传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活动前组织人员清理沿线周边饮食摊贩,特别是使用燃气和明火的流动摊贩坚决取缔,拒绝一切流动摊贩进入沿线,确保人员饮食安全。责任人:王英杰。
县交警大队: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配足警力,做好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对秧歌队伍活动区域、烟花、无人机展演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秧活动顺利通行。具体安排由县交警大队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王秀明。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元宵节开始前五天做好安全信息宣传,负责发布活动期间道路管控提示。责任人:潘杰先。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安保方案,负责对活动路段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活动期间配足消防车辆、设施设备和指战员,保障突发火灾和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具体安排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王金宝。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根据元宵节系列活动总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负责活动区域电力保障和设施安全检查。具体安排由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出具相应方案。责任人:吕佰东。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水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维持包保区域(见附件2)现场秩序,紧急联络处置秧歌展演队伍突发情况。具体安排由各单位出具相应方案。
六、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一)预防
1.各单位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重点隐患区域及危险源的排查,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隐患排查机制,并在重点隐患区域和重要设备设施设立警示标志。
2.承办单位及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管理和监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安全检查,对可能发生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和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承办单位应严格核定活动现场参与人员数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情况的监控;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应急通道;确保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演出场所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二)预警
1.预警信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活动场所广播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开传播,并通报相邻地区。元宵节系列活动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督促元宵节系列活动组织者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组织者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广播、电台、LED屏幕、警报和扩音器等形式告知现场人员预警情况,并要求现场人员配合应急保障人员进行迅速有序的疏散、撤离和救援等工作。
2.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风险等级以及空间范围等。预警信息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签后发布。
一级(红色)和二级(橙色)预警信息: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元宵节系列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本级人民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级(黄色)和四级(蓝色)预警信息:本级人民政府受委托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三)预警响应
县公安、交警、消防、应急、卫健、电业、市监、住建、气象、工信等部门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发布响应级别,进入相应的应急准备状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县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观测频次和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并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终止元宵节系列活动。
(四)预警变更和解除
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预警的建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县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的,由发布单位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如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现场救援情况、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发生原因和性质。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应急响应及措施
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应急处置、应急结束、善后环节,各相关部门必须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履行职责、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一)应急响应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应急、卫健、电业、市监、住建、气象、工信等相关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和救援工作。
(2)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好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撤离等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承办单位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报告。
(3)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扩大应急
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政府发出请求,由相关部门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封闭、隔离或者终止活动等保护措施;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等措施。
(三)指挥和处理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各相关部门应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四)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宣布解除应急状态,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八、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调查和总结等工作。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新闻媒体、短信手机、景区广播、安全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自救、互救等常识和报警电话。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预案管理与责任追究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根据形势发展,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各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二)责任追究
对在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应急处置联络表
2.“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时间及活动区域信息表
3.“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现场包保区域分工
附件1
“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
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应急处置联络表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备注 |
县委 |
徐斌义 |
县委书记 |
|
县政府 |
蔡纯意 |
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县委 |
沙 闯 |
县委副书记 |
|
县政府 |
肖海亮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
县政府 |
于长灏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
县委 |
张 鑫 |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
县委 |
王兴国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县委 |
闫 瑞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
县委 |
林灼涛 |
县委常委 |
|
县政府 |
马俊峰 |
副县长 |
|
县政府 |
曾 涛 |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
县政府 |
刘通海 |
副县长 |
|
县政府 |
胡 锋 |
副县长 |
|
县政协 |
马开仁 |
县政协副主席 |
|
县委办 |
邢远东 |
负责人 |
|
政府办 |
何 风 |
负责人 |
|
团县委 |
郑 堃 |
书 记 |
|
宣传部 |
张秀艳 |
常务副部长 |
|
应急管理局 |
王建东 |
局长、党委书记 |
|
卫健局 |
赵德权 |
局长、党组书记 |
|
市监局 |
车 民 |
局长、党组书记 |
|
住建局 |
王显曦 |
局长、党组书记 |
|
气象局 |
董云峰 |
局长、党组书记 |
|
财政局 |
董学明 |
局长、党组书记 |
|
信访局 |
肖传东 |
副局长、负责人 |
|
公安局 |
高 勇 |
副局长 |
|
工信局 |
周雪松 |
副局长 |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王英杰 |
负责人 |
|
融媒体中心 |
潘杰先 |
主 任 |
|
交警大队 |
王秀明 |
大队长 |
|
消防救援 大队 |
王金宝 |
大队长 |
|
单红程 |
副大队长 |
|
|
应急救援 大队 |
王 强 |
大队长 |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 |
吕佰东 |
经 理 |
|
杨永强 |
副经理 |
|
附件2
“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时间及活动区域信息表
一、活动时间
秧歌展演活动时间:
2月23日(9:00-14:00)
2月24日(9:00-14:00)(17:00-19:00)
烟花、无人机展演时间:
2月24日(19:00-19:40)
二、活动区域
秧歌展演活动区域:
2月23日、2月24日白天活动区域:
中央大街(永发路段-轻工市场路段)
永发路(胜利街-学府街路段)
连丰路(胜利街-二道街路段)
2月24日晚活动区域:
17:00-19:00 中央大街(连丰路-新华路路段)
新华路(中央大街-通航街路段)
烟花、无人机展演活动区域:
2月24日 19:00-19:40
新华路(通航街北至永康街段)一连丰路(通航街北至永康街段)区域
附件3
“我在宝清过大年 正月十五笑开颜”2024年元宵节系列活动时间及活动区域信息表
序号 |
包保时间 |
包保区域 |
主管 领导 |
分管 领导 |
志愿单位 |
1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 |
刘通海 |
周雪松 |
工业信息科技局 |
|
2月24日 |
政府院内 |
|||
2 |
2月23日、24日(8:40-14:20) |
中央大街 |
孟凡智 |
李春伟 |
审计局 |
2月24日 |
|||||
3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 (明珠南门-二粮店) |
于长灏 |
肖海鹏 |
民政局 |
2月24日 |
人民广场 |
||||
4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新华路交叉口 |
马俊峰 |
王云峰 |
发展和改革局 |
2月24日 |
|||||
5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 |
林灼涛 |
刘晓羽 |
经济合作促进局 |
2月24日 |
新华路 |
||||
6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农业银行门前 |
胡 锋 |
蒋殿奎 |
水务局 |
2月24日 |
宝清宾馆门前 |
||||
7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 |
张 鑫 |
于冬艳 |
医疗保障局 |
2月24日 |
新华路 |
||||
8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人民路交叉口 |
王兴国 |
孟跃新 |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2月24日 |
新华路 |
||||
9 |
2月23日、24日 |
中央大街 |
马开仁 |
李延山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月24日 |
县委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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