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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八五二农场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3:53 文章来源:宝清县发改局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30日后组织召开制定八五二农场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数共13人。其中:消费者6人;经营者及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6人;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3人,不享有发言权。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到会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经营者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北大荒集团管理局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推荐产生;

(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的参加人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

(五)新闻媒体到会人员采取由新闻媒体报名与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户籍在本农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五)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四、具体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0日。

(二)消费者参加人员、旁听参加人员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县政府310室)报名。如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截止日期名额未满,将由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李多     电话:6191013

特此公告。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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