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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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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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沃土良田米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双宝环审〔2026〕10号 |
2026年8月18日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夹信子镇徐马村 |
宝清县沃土良田米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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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双鸭山市鸿城矿业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双宝环审〔2026〕11号 |
2026年8月18日 |
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双鸭山市鸿城矿业有限公司锅炉房场地内 |
双鸭山市鸿城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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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宝清县东大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双宝环审〔2026〕12号 |
2026年8月18日 |
双鸭山市宝清县七星泡镇东大沟 |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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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宝清县庄园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双宝环审〔2026〕13号 |
2026年8月18日 |
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庄园沟 |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电话:0469-5423586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155600
附件:
1、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沃土良田米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双鸭山市鸿城矿业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8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