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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宝清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17:07 文章来源:宝清县卫生健康局

2026宝清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实际,经宝清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8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1月1日(含)至1988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含中药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纳入宝清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265139:00- 51917:00

       5月16日、17日休息日不报名)

2.地点: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均可);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6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4

(4)4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背面圆珠笔写清报考岗位及考生姓名)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宝清县域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工作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岗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置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6年5月 22日8:00-11:30

地点:宝清县卫生健康局4楼411室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内容及命题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学相关知识,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划定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

4)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置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面试

1)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内容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时间、地点

以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所有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比较,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考察与体检工作宝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上报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可为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宝清县、人社部门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5.聘用人员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业务股联系方式:0469-6135182(工

作时间可拨打)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宝清县卫生健康局纪检室)0469—

6193903

七、其他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宝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宝清县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宝清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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