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开展全县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全县燃气用户: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内7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了2025年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宝清县裕东利民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得分:76.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二、宝清县兴达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得分:79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三、宝清县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81.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四、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八五三分公司
评价得分:75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五、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清河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81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六、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八五二分公司
评价得分:74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七、黑龙江红兴隆农垦福顺液化气有限公司
评价得分:67分 评价结果:合格 评价等级:黄榜企业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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