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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11:16 文章来源: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3日-202512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5423586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155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清县2021年农村供水工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井房工程、净水工程、供水管线工程,其中新建水源井2处、井房2座;修建井房5座;净水工程7处;供水管线工程10处,总长33474m。该项目总投资64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施工内部工地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定时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堆存时全覆盖,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采用罐车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反冲洗水,经沉淀后拉运至宝清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降噪措施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车辆运输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打井过程产生的泥浆堆存于临时泥浆防渗池内,自然固化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废弃的除铁锰滤料,交由市政部门填埋处置;废紫外消毒灯更换后不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土地开挖、平整及土方挖运施工过程中,输水管线施工作业井时,将表土和深土分别堆放,表土剥离土方与管沟开挖土方分类别存放于管道开挖面一侧,用袋装土堆砌在土体外侧坡脚进行挡护,在堆土顶部和侧面采用密目网苫盖,密目网表面用小块石压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范围内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平整后,将剥离表土进行回覆,并进行地表植被恢复。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井房周边绿化,美化环境同时控制水土流失量。对输水管线沿线恢复的现有地貌进行巡查,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2

宝清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处、管线工程4处、建筑物工程(井房、井室)7处,共涉及7个村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5眼,在原址新建井房6座、检查井井室3座,修建井房1座,净水工程4处,铺设供水管线总长78255m。该项目总投资10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施工内部工地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定时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堆存时全覆盖,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采用罐车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反冲洗水,经沉淀后拉运至宝清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降噪措施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车辆运输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打井过程产生的泥浆堆存于临时泥浆防渗池内,自然固化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废弃的除铁锰滤料,交由市政部门填埋处置;废紫外消毒灯更换后不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土地开挖、平整及土方挖运施工过程中,输水管线施工作业井时,将表土和深土分别堆放,表土剥离土方与管沟开挖土方分类别存放于管道开挖面一侧,用袋装土堆砌在土体外侧坡脚进行挡护,在堆土顶部和侧面采用密目网苫盖,密目网表面用小块石压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范围内的耕地进行土地复垦,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平整后,将剥离表土进行回覆,并进行地表植被恢复。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井房周边绿化,美化环境同时控制水土流失量。对输水管线沿线恢复的现有地貌进行巡查,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3

宝清县蛤蟆通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境内蛤蟆通河左堤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蛤蟆通河左堤,起点蛤蟆通河上游东胜村南部,终点蛤蟆通河下游宝清县和八五二农场交界处。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护坡、堤顶路面以及建筑物等。堤防工程总长11.76km,其中对长10km既有堤防进行加高培厚,长1.76km为既有利用;新建堤防护坡长6.0km;新建堤顶路面长11.76km;新建建筑物3座,其中排水站1座,排水闸1座、防洪灌溉闸1座。该项目总投资2734.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3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物料的运输、堆存全部苫盖;运输经过村庄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东胜村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低噪水平;布置移动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土方开挖及清基剩余弃料等工程弃渣,全部回填至东胜村坑塘。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严格保护施工场区附近的耕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规划要求布设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平整、回填、恢复等措施进行恢复,施工结束后进行复种,恢复之前地类;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河道的管理,落实河湖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

黑龙江省宝清县宝石河小城子镇—太平

村段治理工程

黑龙江省宝清县小城子镇境内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小城子镇境内,宝石河小城子镇—太平村段,治理河长10.82km。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及护岸工程。新建宝石河左堤长0.48km,在堤防设踏步三处。宝石河左堤内区域排水修建穿堤涵闸2座。护岸工程13.305km。该项目总投资264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4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物料的运输、堆存全部苫盖;运输经过村庄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低噪水平;布置移动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弃土弃渣用于临时道路填筑、场地平整等,剩下部分送至弃渣场;施工区布设垃圾箱,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严格保护施工场区附近的耕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规划要求布设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工棚等临时性建筑物,平整土地,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被给予恢复;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河道的管理,落实河湖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5

黑龙江省宝清县东胜灌区2023年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北部约五十公里左右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北部约五十公里,蛤蟆通水库下游、蛤蟆通河中游左岸,建设性质为改扩建。该项目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9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7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共设计渠道6条,总长13.26km。渠道堤顶路:东胜村前520m,东胜干渠0+758-5+937共5920m,宽度为6m;东胜干渠5+793-6+930共993m,宽度为5m;十五支渠0+000-1+025共1025m,宽度为4m。沟道工程:共2条,总长16.23km。配套建筑物61座,水情监测站5处,视频监视站5处,新建灌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增加智能闸门管理控制系统。该项目总投资2211.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44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围挡,并采取洒水、篷布遮挡等措施;临时堆料场区、临时弃土区堆放时采取必要的遮挡措施;物料的运输、堆存全部苫盖;运输经过村庄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含油废水经沉淀后,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区修建防渗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并定期清淘,外运堆肥。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低噪水平;布置移动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弃土弃渣用于临时道路填筑、场地平整等,剩下部分送至弃渣场;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材料交废旧物资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混凝土养护废渣随建筑垃圾一同清运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污及车辆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场内贮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外运。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通过利用现有道路、避开雨季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方式减少生态破坏,规范施工排水与弃土处置;针对陆生生物设置通道与警示牌,优化施工减少扰动,水生生态则严控污染物并禁止捕捞;主体工程、弃土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等进行表土剥离、回填措施、排水设施及恢复耕地措施。

6

黑龙江省宝清县金沙河治理工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境内金沙河右堤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金沙河右堤,起点金沙河上游宝清县307省道桥,终点宝清县与五九七农场交界处。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工程、护坡、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等。堤防工程4段,加高培厚总长度10.584km。护坡工程2处,雷诺护砌总长度7.01km。护岸工程1段,总长度260m。穿堤建筑物1座。该项目总投资212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措施;物料的运输、堆存全部苫盖;运输经过村庄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施工作业机械尾气逸散。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低噪水平;布置移动隔声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运输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严格保护施工场区附近的耕地,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规划要求布设施工场地,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工棚等临时性建筑物,平整土地,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被给予恢复;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河道的管理,落实河湖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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