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平安村北及五九七农场大孤山、水泥厂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宝清县平安村北及五九七农场大孤山、水泥厂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宝清县平安村北及五九七农场大孤山、水泥厂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区1位于宝清县平安村北废弃矿山采坑项目区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平安村东北1.2km处;项目区2位于红兴隆农垦五九七农场大孤山废弃矿山采坑项目区位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一分厂东南1.9km处;项目区3位于红兴隆五九七农场水泥厂南废弃矿山采坑项目区位于红兴隆农垦五九七农场园艺场水泥厂南600m处。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宝清县双柳煤矿计划利用宝清县双柳煤矿煤矸石对三处废弃废弃矿山采坑进行回填。项目区1宝清县平安村北废弃矿山修复面积7.2227hm2,复垦方向为耕地;项目区2五九七农场大孤山废弃矿山修复面积11.8686hm2,复垦方向为耕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区3五九七农场水泥厂南废弃矿山修复面积1.3780hm2,复垦方向为林地。
工程投资:2293.6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海洲
联系电话:0469-2618988
邮箱:467773727@qq.com邮箱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一管理区第十作业站116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