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什金别河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的公告
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 (黑河办字(〔2021〕23号) 要求,宝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了大什金别河健康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河湖名称 评价结果
大什金别河 健康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宝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423357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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