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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3 08:51 文章来源:宝清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3日-20257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5423586  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155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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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城区右岸段)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该工程位于双鸭山市宝清县工业园区西侧(振兴路西侧)挠力河干流宝清县城区右岸段,起点坐标:经度132°14'59.831"E、纬度46°20'1.756"N,终点坐标:经度132°14'52.685"E、纬度46°21'9.513"N。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0.37hm2,临时占地面积3.34hm2。本工程新建堤防1段,总长度2.19km;新建排水闸站1座,即园区排水闸站。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为8.64万m3,其中开挖方4.67万m3,回填方3.97万m3,施工产生弃方0.31万m3。不设料场、弃渣场。总投资5062.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0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开挖集中区、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非雨日洒水降尘;装载土料、砂砾料等多尘物料时,应对物料适当加湿或用苫布遮盖;运送散装细颗粒材料的车辆应采用密封储罐车;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流散并经常清洗运输车辆。施工场界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环保厕所内后进入化粪池,环保厕所定期消毒,化粪池用吸粪车定期抽出外运堆肥,不外排。基坑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防尘。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生产机械和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或附近村屯时应当减速缓行,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清基料和开挖余料临时堆置于堆料场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剩余弃渣全部外运综合利用,不设永久弃渣场。加强施工现场和生产生活区的环境管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处理,尤其机械废油按规范妥善处理,杜绝废油落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配置垃圾箱,并实行日产日清,定期外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经常对垃圾箱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滋生。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保护动物基本情况的宣传,增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鸟类,严禁施工人员在附近河流捕获鱼类、虾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应避让保护鱼类产卵期和洄游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土方开挖前先将表层土壤剥离,堆放保存好,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分层开挖,开挖完成后,分层回填剥离的表层土。工程结束后用于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恢复。按要求编制黑土地剥离利用保护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黑土地保护。堆料场应在占用前考虑表土剥离,临时堆置期间对其进行临时防护。堆料坡脚处利用开挖表土填充的编织袋进行拦挡,在表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堆料场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大规模土方作业应避开暴雨期,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防止雨水携带泥土入河,减轻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堆放于远离河道的一侧,避免土堆滑落进入河流。施工结束后,严格清理施工现场和生产生活区,及时恢复土地或地表植被,防止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质量。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区、生活区、堆料场、临时开挖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用的旱田仍相应等面积恢复为旱田,临时占用的林地和草地仍恢复为林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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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小镇基础工程—北大荒影视城及附属设施取水工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梨树林场

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梨树林场,深水井(管道起点)坐标:东经131度59分42.180秒,北纬46度18分31.932秒;管道终点坐标:东经132度00分27.504秒,北纬46度18分25.812秒;温泉酒店消防及生活水井坐标:东经132度0分27.814秒,北纬46度18分24.613秒;燃气站消防水井坐标:东经132度0分22.349秒,北纬46度18分17.654秒。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水开采和输水管道铺设。其中燃气站消防用水井取水目的层为第四系孔隙微承压水,井深80m,管径219mm,配建5m给水管线连接消防水池,管线位于燃气站永久占地范围内,无消防活动不取水;温泉酒店消防及生活水井用水总量为50406.5m3/a,单井日均取水量为138.1m3/d,取水目的层为第四系孔隙微承压水,配建20m给水管线连接给水泵房,管线位于温泉酒店永久占地范围内;深水井用水总量为36500m3/a,单井日均取水量为100m3/d,取水层为第四系孔隙微承压水以及巨厚花岗岩层地下热矿水,铺设两条输水管道,供水管道的布设为临时占地,长度各1.6km,一备一用,总长度3.2km。总投资11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施工道路及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车辆篷布加盖等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运输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于滑雪场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时段,严格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挖方全部回填,钻井淤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避免洒落,以免对景观和沿途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临时施工占地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养殖坑塘、乔木林地、旱地、森林沼泽、其他草地和农村道路,待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清理平整土地后,应恢复原有植被,认真落实项目区周围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措施,促进周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工程施工区域的动植物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严格禁止施工人员私捕滥捞,滥捕滥猎,不得在鸟类繁殖期捡拾鸟卵,捕捉幼鸟。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防止水土流失的防护措施以及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其他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临时占地区进行全面整地,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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