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宏利石场采矿权转让公示
一、转让人
名称:宝清县宏利石场(李志杰)
法定代表人:李志杰
场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MA1934D07M
二、受让人
名称:宝清县山岩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艳
场所:宝清镇县委办住宅楼38幢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MAEL2U7M9T
三、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宝清县宏利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2305002011127120123047
采矿矿种:建筑用玄武岩
发证机关:宝清县
有效期限:2020年11月12日—2028年04月12日
地理位置:宝清县
开采范围:面积0.019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5149356.27 |
44499009.99 |
|
|
2 |
5149517.27 |
44499107.99 |
|
|
3 |
5149462.27 |
44499195.99 |
|
|
4 |
5149301.27 |
44499092.99 |
|
|
* |
163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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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采标高: 163米至 151米
资源储量情况:截止到2024年末,剩余资源储量为7.95万立方米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5 万元
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23日
公示期内若对转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宝清县中央大街771号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联系电话:0469-6135118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和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08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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