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宝清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合作社扶持激励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和“四个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科技农业)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工作要求,宝清县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标准化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塑造、质量提升、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及联农带农等方面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根据《2024年宝清县关于扶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做大做强的实施方案》(宝农发〔2024〕149号)要求,经企业(合作社)自主申报、部门审核、县级评定等程序,并综合考量2024年度在推动“四个农业”建设、落实“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方面的现实表现,拟对以下表现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合作社予以扶持激励。
现将2024年宝清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合作社扶持激励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一、公示期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宝清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469-5166700
电子邮箱:bqnw@163.com
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129号农业农村局(邮编:155600)
本次扶持激励旨在树立标杆、强化导向,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坚定支持。我们期待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强竞争力方向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县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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