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国家级公益林调整公示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地调整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宝清县龙头林场区域部分国家级公益林地范围进行调整,拟将大泉沟村村委会和农林村村委会的部分国家级公益林地调出,变更为商品林地;拟将龙头林场内的部分商品林地变更为国家级公益林地,补进国家级二级公益林范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县林草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
宝清县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三、受理电话和来访地址
电话:0469-5423365
通讯地址:宝清县通达街401号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155600
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9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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