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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全县3处烈士陵园和22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及保护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14:12 文章来源: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切实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教育作用,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全县1处国家级烈士陵园、2处县级陵园和22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现将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公布如下:

一、1处国家级和2处县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1)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国家级烈士陵园,位于县城东3公里处。保护范围划定为:陵园总占地面积为36357.77平方米,保护范围分别朝东、西、南、北固定为界。(后附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土地权属界限图)

2)龙头烈士陵园。县级陵园,位于龙头镇南2公里处。保护范围划定为:陵园总占地面积5140.63平方米,保护范围分别朝东、西、南、北固定为界。(后附龙头烈士陵园宗地图)

3)八五三烈士陵园。县级陵园,位于八五三农场二分场劲松水库南侧,保护范围划定为:陵园总占地面积740.52平方米,保护范围分别朝东、西、南、北固定为界。(后附八五三烈士陵园宗地图)

二、22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1)东北抗联十二烈士战迹地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青龙经营所西侧。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2′287.74707″E,纬度46°19′06.20710″N)为中心,东侧10米,西侧5米,南侧10米,北侧10米。

2)张镇华将军纪念碑。位于宝清县梨树林场大梨树沟太阳窝棚沟口路东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7′13.77779″E纬度46°21′01.66802″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3)京石泉国际电台所在地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三岔河经营所西京石泉沟口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3米,南侧3米,北侧3米。

4)东北抗日联军庞老道庙会议遗址纪念碑。位于宝清县锅盔山西北杨木岗村西南山脚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0.60700″E,纬度46°14′40.47771″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3米,南侧5米,北侧5米。

5)李炮营阻击战遗址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三岔河经营所东南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6)三路军抗日根据地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三岔河经营所大柏石河上游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7)金沙岗抗日游击连纪念碑。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金沙岗村西侧。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纪念碑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3米。

8)中国共产党吉东省委所在地遗址、抗联二路军总指挥部所在地遗址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三岔河经营所在地西侧。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10米,西侧5米,南侧10米,北侧10米。

9)六军一师抗日根据地纪念碑。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新民村南路西侧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2米,南侧3米,北侧3米。

10)张家窑战斗遗址、东北抗日联军战迹地纪念碑。位于宝清县锅盔山西北杨木岗村东北山脚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45′15.60717″E,纬度46°14′52.45771″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3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1)戴克政烈士纪念碑。位于八五二农场六分厂大孤山。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37′15.06631″E,纬度46°22′23.88033″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2)陈宗岱将军纪念碑。位于宝清县朝阳镇东兴村东胡子沟口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03′08.11827″E,纬度46°34′43.75448″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3)蒋继昌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头道岗林场东色金别啦河西路北山脚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16′05.35340″,E纬度46°07′45.88456″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4)三军四师三十二团纪念碑。位于宝清县小城子镇西兰花顶子大岭东山脚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7′07.28689″E,纬度46°08′05.28183″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5)宝清特别支部所在地、饶河中心县委所在地纪念碑。位于宝清县小城子镇北沟大蘑菇顶子西沟沟口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00′10.13778″E,纬度46°14′12.10466″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16)张志超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梨树林场北侧。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9′43.30359″E,纬度46°18′48.28090″N)为中心:东侧2米,西侧3米,南侧3米,北侧3米。

17)叶学武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凉水村西南老道沟沟口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1′59.43876″E,纬度46°29′32.65196″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3米,北侧5米。

18)黄玉清将军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白石沟金沙河左岸二十八队西南老石灰窑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0′06.37421″E,纬度46°26′10.50123″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3米,南侧3米,北侧3米。

19)庞强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白石沟金沙河左岸二十八队西南铁矿沟山脚。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0′32.07784″E,纬度46°25′38.47142″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3米,南侧3米,北侧3米。

20)花砬子山战斗遗址纪念碑。位于双鸭山林场青龙经营所北二公里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0′46.84452″E,纬度46°20′38.42620″N)为中心,东侧5米,西侧5米,南侧5米,北侧5米。

21)李文彬将军纪念碑。位于宝清县小柏石河左岸小五队北红胡子沟口。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3′07.88927″E,纬度46°16′35.97646″N)为中心,东侧3米,西侧3米,南侧3米,北侧3米。

22)朱新玉六烈士纪念碑。位于宝清县梨树林场大梨树沟处。保护范围以纪念碑(经度131°55′58.70053″E,纬度46°20′30.98358″N)为中心,东侧10米,西侧10米,南侧10米,北侧10米。

三、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内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1.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土地权属界限图;

2.龙头烈士陵园宗地图;

3.八五三烈士陵园宗地图。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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