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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主要领导

局 长
李世芳
电话:6193601
副局长
李成发 电话:6193603
王德刚 电话:6193604

主要职责

  依据《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在县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1人,设有办公室、法制审理督察室、经贸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财政金融审计室、农业审计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文行审计室。

公开办事程序及公开承诺

  宝清县审计局为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在工作中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把实事求是作为立足点,把关口前移作为切入点,把依法审计作为基本点。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一是立足服务,促进发展。坚决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基层各单位。
  二是依法审计,规范操作。严格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适度。
  三是严守纪律,廉洁从审。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审计组廉洁从审“十不准”》,做到不以审谋私,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审计干部,坚决执行“一次查实下岗制”。
  四是强化质量,公正执法。认真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有效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到:严肃处理不袒护,及时处理不推诿,公正处理不徇私。
  五是严格制度,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6193601
 
   

供稿:宝清县审计局
制作维护:宝清县政府信息中心
Email:bqce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