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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主要领导
书 记:肖 宏 电话:5423203
局 长:周玉贵 电话:5423726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贯彻人事管理政策,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鉴定及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
(三)研究拟定适应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四)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研究“农转非”政策法规实施工作。
(七)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工作。
(八)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九)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对县行政干校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组织落实全县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宝清县人事局设7个职能办(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工作
(1)、负责综合全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负责综合全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综合各种重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4)、综合协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催办协调工作
(1)、负责建立督办制度和督办工作程序。
(2)、负责上级交办的决议、决定和本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的督办。
(3)、负责局内有关工作的协调工作。
3、文秘工作
(1)、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工作。
(2)、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各类大型会议的工作报告。
(3)、编写局志、记载工作大事记。
(4)、负责局内公文的撰写、审核及签发工作。
(5)、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借阅、清缴、销毁保密及归档立卷工作。
(6)、负责机要通信、电报、电话记录收发传递和管理工作。
(7)、负责局印信保管和使用工作。
(8)、负责全县人事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9)、负责重大课题和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工作。
4、调研信息工作
(1)、负责信息网络建设和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反馈、交流工作。
(2)、负责对外宣传报导稿件的撰写工作。
5、政务管理工作
(1)、负责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局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3)、负责局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信访工作
(1)、负责群众来信、登记、分类、统计和综合工作。
(2)、负责人民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
(3)、协调催办局有关股办对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工作。
(4)、负责来信来访业务制度建设。
7、事务管理工作
(1)、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工作。
(2)、负责局内车辆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对外接待及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公益性劳动及有关活动。
(二) 职称评定办公室
1、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
2、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
3、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4、承办事企业单位人员职称考试事务。
5、对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进行空职定级。
6、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管理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推进工作。
7、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备案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上报工作。
8、指导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9、依据上级指示精神,深化职称改革,推进与指导职称评聘分开工作。
(三)人才办公室
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工资奖励申报工作。
2、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交流、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3、负责协调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分配安置,做好干部调配工作。
4、研究拟定县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奖励表彰活动。
5、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年终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农村乡土人才的统计与宏观管理。
6、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承办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参加培训的并经考试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
7、承办全县继续教育制定规划并组织示范活动。对继续教育对象实行登记制度,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资格及人才流动的重要依据。
8、为企事业单位培养短缺人才。
(四)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
2、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有关问题。
3、建立和完善个人离退休费数据库。
4、宏观监督、管理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
(五)档案室
负责全县国家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传递工作。
(六)工资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制度和标准,负责调整工资测算、工资增长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
2、负责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
3、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鉴定及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能。
4、建立和完善个人工资数据库。
(七)福利管理办公室
1、审批办理干部退休后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工作。
2、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福利费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伤残的认定以及全县干部工龄的认定工作。
5、负责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工作。
公开承诺
宝清县人事局是全县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为作好这项工作,人事局公开向社会承诺:
1、贯彻实施《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重视人才引进智力推进人才共享的实施意见》、《双鸭山市专家管理办法》,按《意见》和《办法》对我县人才的引进、管理提供服务。
2、公务员考录工作实行政策条件、招考指标、报名程序、考试考核成绩、录取原则、录取结果“六公开”,并在新闻媒体发布。
3、职称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中、初级职称呈报与审批按市职称会议确定的时限进行。
4、工资福利审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工资审批手续。如审批手续齐备、证件齐全,当天办完。
5、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实行一批三审制,及时办理编制手续,做到“证、卡、单、令”相统一。
6、大力提倡文明办公。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说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扎实工作,按《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为人民服务。
7、坚持原则,树人事部门新形象。人事局全体工作人员做到该办的事要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不该办的事坚决不办。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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