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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主要领导

李正武 局 长  电话:5423602
曲铁彬 副书记  电话:5422601
连太祥 副局长  电话:5422973
丁胜军 副局长  电话:5422973
葛树芳 工会主席 电话:5422973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粮食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整,编制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
  3、综合、分析、预测我县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我县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围绕农业强县建设,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县政府制定粮食政策提供依据。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定购粮、储备粮、保护价粮和议价粮的收购政策和办法,组织和指导国家定购粮、储备粮和保护价粮的收购,落实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协调农村粮改工作。
  5、负责定购粮、保护价粮、救灾粮和军队用粮的管理和供应;代省政府管理省级储备粮,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6、负责协调县内粮食的调动及必要的潮粮疏散等。
  7、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局直属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贯彻国家粮油盐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盐商品质量监督和市场粮价监控。保障粮价有序流通,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顺价销售,协调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工作。
  9、研究制定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设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
  10、指导全县粮食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行业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协调全县粮油加工工作。
  11、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搞活经营、科学管理、科技进步,提供指导、信息、咨询、培训等项服务。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
  12、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职工教育、技能培训以及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3、完成县政府、市粮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生产业务股
  3、财务审计股
  4、企管股
  5、人保股

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正行风,促发展,宝清县粮食局代表全系统企业和职工,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政策。凡承担国家储备粮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入库粮食安全;在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粮中,按照政策规定,确保补助粮的及时供应,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全面开展粮食收购销售优质服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坚持信誉第一的方针,提高效率,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接待售粮者的客商周到、热情,做到不勒卡、不刁难,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认真执行粮食质价政策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不压等、不压价、不提等、不提价、不收人情粮。
  四、认真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法规和政策。坚持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原则,满足军需用粮,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所供军粮不低于国家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让部队官兵吃好粮。
  五、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盐类专营的法规,依法打击贩卖私盐等不法行为,让全县人民吃上合格的碘盐。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人:李正武
  举报电话:5423602 5422603

 
   

供稿:宝清县粮食局
制作维护:宝清县经济信息中心
Email:bqxxzx@045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