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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交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研究拟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编制交通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公路法》拟定地方交通法规,并监督实施。
4、根据国家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地方公路网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5、对国家和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公路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全县干支公路的养护、建设管理。制定抗灾保通、民工建勤费的收缴使用实施方案。
6、编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规费征收;负责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7、制定公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教育发展规划,为全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制定有关公路运输的技术政策,拟定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技术开发,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党员干部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8、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交通行业的平行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9、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10、负责全县交通路政工作,管理和指导公路运输工作。
11、承办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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