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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局

基本情况

  2001年10月,宝清县党政机构改革,撤消了经委,成立了经济贸易局。经贸局作为工业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行使政府职能,主管工业公司、煤炭局、热电厂、制糖厂、制药厂,协管电业局、交通局、网通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地铁分局等部门。
  经贸局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主管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重点工作,整顿规范石油成品油市场、老旧汽车报废市场、室内装饰行业、医药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突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贸局现有职工2 2名,在岗职工16名,离休、退休、退养人员6名,其中共产党员 17名,副科级以上干普11名,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办、技术开发办、企业行管办、贸易市场办、财务审计办、安全监察办等7个职能办公室,和墙改办、散装办、装饰办3个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凋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县情拟定县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3、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和商贸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实施行业管理,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4、研究和规划竟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制定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贤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县发展计划局的总量平衡;研究拟定利用外资相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参入制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
  5、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领域和市场规则的法规和政策;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6、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落实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的改革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7、负责对外来投资新办企业和启动停产企业的客商联系和联络工作,并提供服务,协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8、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保和环保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0、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根据国家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的要求,鼓励企业投资利用墙改资金改造老企业,淘汰粘土实心砖。
  11、负责宝清县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生产、推广和应用。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供稿:宝清县经济贸易局
制作维护:宝清县经济信息中心
Email:bqce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