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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办公室
主要领导
主任:于畔海 手 机:13796388922
副主任科员:陈仁志 手 机:13946611129
综合股长:王 瑞 小灵通:5188112
业务指导股长:刘爱清 手机:13604585338
信息股长:王秀伟 小灵通:8662345
主要职责
宝清县地方志办公室是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责:
1、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有关地方志工作文件精神和各项任务。
2、全面收集我县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资料。
3、认真编纂宝清年鉴,配合总编室及时做好修志和续志工作,具有完整性、连结性、实用性。
4、及时搞好县志、续志的出版与发行工作,扩大宝清县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利于招商引资和其它的利用。
5、妥善保管,存档各种史料。
6、切实加强续修志书人员的业务辅导与培训。
7、充分发挥县志作用,撰写好续志和年鉴工作,搞好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
8、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收集整理修志所需的资料,保管、存档各种历史资料;撰写全县的续志和年鉴;搞好续志和年鉴的出版与发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行政与事务工作。
2、业务指导股:负责对部门有关人员的辅导、培训;监督指导基层专业人员的编纂与出版;肩负对县志与年鉴的宣传与学习工作。
3、信息股:负责收集、整理、续修县志资料并存档,上报省、市志办宝清续修志信息,建立宝清地情信息库和宝清地方志“宝志网站”,以及宝清方志馆建设工作。
公开办事程序及公开承诺
1、县志办配合总编室以编修县志、年鉴为中心工作,监督指导基层业务工作,收集、整理各种资料。
2、开展用志活动。推广用志,发挥志书的作用。
3、强化服务功能。建设地方文献、地情研究、咨询服务三个中心,有效地建设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办事效益,与中国龙志网联网,建立宝清信息库和宝清地方志“宝志网站”,启动方志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