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要求,将黑龙江省宝清县红旗岭河口检查站东建筑石料矿等3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1),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上述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黑龙江省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接收意见表的时间截至2023年6月2日。
通讯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771号
联系单位: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邮政编码:155600
联系电话:0469-5419405
附件:
1、三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清单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三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清单
序号 |
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1 |
《黑龙江省宝清县红旗岭河口检查站东建筑石料矿(2023-001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稿 |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 |
《黑龙江省宝清县东风岭东建筑石料矿(2023-002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稿 |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 |
《集贤县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整合矿区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稿 |
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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