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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0 15:31 文章来源: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2项问题整改。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全市每年煤矿资源开采产生131万多吨的煤矸石,经综合利用尚有30余万吨煤矸石露天堆存。经过70多年的开采,煤矸石累计存量巨大,全市有近百座矸石山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裸露的煤矸石经风吹雨淋造成扬尘和地下水二次污染,部分矸石山还存在自燃风险。

二、整改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环境污染,消除自燃风险。

三、整改措施:做好已关闭矿井煤矸石堆存量普查,2022年底前制定煤矸石治理措施、开展辖区关闭退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目前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集团双阳煤矿针对矸石堆场出现的自燃现象已开始重新排设水管进行24小时浇灌和防尘,局部地区用铲车进行封堵,对冒烟比较严重的地点,使用钩机钩开,用水降温后使用翻斗转运至采煤沉陷区水坑内填埋,同时对回填区开展自主监测。目前已无自燃现象。截2021年9月30日共计运走矸石23万立方米到沉陷区水坑填埋,自燃起火矸石已全部运出。已整改完成。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同意该任务予以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时代新城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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