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宝清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立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政民、夏可鸣、宋书永,副县长曾涛,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军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主要精神,进行了人事任免,研究讨论了《宝清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宝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宝清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局部调整情况和《宝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王立海对县人民法院新任职的同志提出了要求。要始终牢记誓言,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秉公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依法履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正司法,为建设法治宝清贡献力量!
王立海强调,县人大人事委要根据新修订的任免办法开展好人事任免工作,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抓落实。
王立海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注重科学性、前瞻性、统筹性,规划布局在前,立足实际,高屋建瓴,适度超前,谋定后动,统筹兼顾,挂图作战,使城市规划形成一个安全、高效、具备综合效益的系统,以惠民利民为出发点,实现宝清城市建设宜业化、宜居化,推动宝清高质量全方位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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