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宝清县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
首页-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落实安全生产“三主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14:28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龙头桥水库管理处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三主体”责任,现将龙头桥水库管理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

行政责任单位:宝清县人民政府

行政责任人:王兴国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13351061666

监管责任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责任人:蒋殿奎

职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0469—5423354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责任人:焦永臣

职务:处长

联系电话:0469—6198801

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我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创建美好、和谐宝清。

 

 

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