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宝清县老道沟采石场自2011年以来先后因占用林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受到查处25次,但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二、整改目标: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开采行为发生。
三、整改措施:1、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对老道沟采石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对违法开采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倒逼执法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并畅通举报渠道,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强化执法监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对老道沟重点区域滥开滥采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非法开采现象死灰复燃。县自然资源局对老道沟采石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涉嫌违法开采的采区立案调查,要求企业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对违法开采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