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宝清县对露天矿山监管“松、软、散”,2018年以来从未开展露天矿山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仅通过群众信访举报获得线索查处非法开采行为。
二、整改目标:加强露天矿山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三、整改措施:1、责成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并实施动态巡查方案,由乡(镇)自然资源所每月不定期巡查并设置界桩,提升检查和执法水平,防止和杜绝生态破坏和非法开采行为。2、责成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国家、省下发的遥感图片和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及时核查疑似违法点位,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制定并实施动态巡查方案,各乡镇所已按照方案部署落实。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细化工作,切实将巡查监管工作持续引向深入。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露天矿山非法开采行为基本杜绝,通过加强露天矿山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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