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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10:01 文章来源:宝清县卫健局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卫生健康委(验收单位)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卫生健康委(验收单位)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各县(区)均未完全按照《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从水源水到末梢水的水质监测信息。

二、整改目标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布水质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饮用水质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整改措施:组织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水源水到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1年第一至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均在规定时间内在宝清县政府网上公示完毕。

五、验收审核情况:通过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21216日至20221220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时代新城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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