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宝清县食品抽检计划有关要求,现将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宝清县二之粮的店生活超市销售的姜
(一)抽检情况
宝清县二之粮的店生活超市2022年10月17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宝清县二之粮的店生活超市2022年10月17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136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
经查,宝清县二之粮的店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在销售过程中未人为添加农药,推测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是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
二、宝清县平亮胜生活超市销售的姜
(一)抽检情况
宝清县平亮胜生活超市2022年10月17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宝清县平亮胜生活超市2022年10月17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136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
经查,宝清县平亮胜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在销售过程中未人为添加农药,推测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是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
三、宝清县元忠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情况
宝清县元忠蔬菜批发店2022年10月29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宝清县元忠蔬菜批发店2022年10月29日购进的姜,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136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
经查,宝清县元忠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在销售过程中未人为添加农药,推测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是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
四、宝清县李霞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情况
宝清县李霞蔬菜店2022年10月31日购进的韭菜,腐霉利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宝清县李霞蔬菜店2022年10月31日购进的韭菜,腐霉利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136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
经查,宝清县李霞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在销售过程中未人为添加农药,推测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是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
五、宝清县忠子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情况
宝清县忠子蔬菜店2022年10月31日购进的韭菜,多菌灵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情况
宝清县忠子蔬菜店2022年10月31日购进的韭菜,多菌灵检测值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136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
经查,宝清县忠子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在销售过程中未人为添加农药,推测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是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发布召回公告。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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