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农村环境治理推进不力,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面存在管理盲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不畅。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治理农村畜禽养殖粪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畅通。
三、整改措施:开展建设成本低、运行费用少、易于维护、可复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按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加紧进行排查整改。已完成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分别是宝清县朝阳乡红日村、宝清镇北关村、青原镇兴东村、七星泡镇红峰村、七星泡镇中红村、七星泡镇向华村。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通过验收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时代新城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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