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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2-13 14:51 文章来源:融媒体中心

宝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立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鼎、夏可鸣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沙闯,副县长马俊峰、闫瑞,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海晶,县监察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传达了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宝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荣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及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宝清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报告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宝清县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相关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监察委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相关报告。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五个牢牢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到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立足各自岗位迅速、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县疫情指挥部下发的《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要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倡导广大群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好会议筹备组开展相关工作。要深入基层倾听民生、汇集民智,将基层百姓的期盼、需求、呼声传递上来,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融媒体中心:孙泽山 任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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