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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资源整合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7 09:40 文章来源:宝清县朝阳煤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资源整合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资源整合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位于宝清县城东南35千米,宝清县朝阳乡南5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宝清县管辖。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矿开采境界内可采储量为807.57t,按30t/a规模生产至本矿结束,储量备用系数按1.2计,露天矿设计服务年限为22年。

该项目于20201130日获得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双环审[2020]39),在初步设计过程中,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主要包括:

1、首采区由原设计一采区变更为一采区和二采区,其中:一采区生产能力25万吨/年,二采区生产能力5万吨/年。

2、一采区开采水平由原设计3个平盘,分别为+185m水平、+180m水平及+175m水平,台阶高度为5m,台阶坡面角71°变更为由+192水平开采至+130水平,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60°,局部表土台阶坡面角45°。二采区首采面三个平盘,分别为+180m+170m+160m水平,台阶高度10m。拉沟位置位于采区西部煤层露头,拉沟方向南-北,向煤层倾斜方向东侧推进,扩帮宽度达到40米时掘下一台阶的出入沟。台阶坡面角60°、局部表土台阶45°,最终帮坡角B=40°。

3、一采区外排土场由原设计台阶高度为10m、排弃高度20m、台阶坡面角35°、最终帮坡角为30°、排土场容量为60万㎡变更为外排土场台阶高度为20m、排弃高度40m、台阶坡面角35°、最终帮坡角为30°、排土场容量为108万㎡。二采区临时排土场设置在二采区东北侧,排土场容量为80m3。排土场的台阶高度、台阶数量,坡面角与最终边坡角与一采区相同。

4、变更推选的采装、运输、排水等设备选型。

5、变更总平面布置、外排土场运输系统、劳动定员、项目工期、项目总投资等。

6、基建工程量由原设计27万立方米变更为100万立方米,原设计防洪提变更为截水沟和防洪堤相结合的措施。

7、双回路电源由原设计分别引自八五二五分场变电所和八五二三分场变电所变更为分别引自索伦变电所和南双鸭山变电所。

通过对比《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可知,变更内容涉及重大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位于宝清县城东南35千米,宝清县朝阳乡南5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宝清县管辖。

联系人:刘强

E-mail544649665@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科大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和谐路颐品雅居二期

联系人:杨守明

E-mailhkdhpzx@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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