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农村环境治理推进不力,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面存在管理盲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不畅。
二、整改目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畅通。
三、整改措施:各行政村配备专业保洁员,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班组,负责生活垃圾体系运行,成立收运台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建立规范运行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垃圾分拣站全部投入使用。
五、验收审核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予以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时代新城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员会、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2 年12月10 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