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县(区)/市直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矿坑污染严重。一些废弃矿坑变成垃圾堆存坑,生态修复“雪上加霜”。饶河县红旗岭农场、集贤县笔架山农场等均发现大量生活垃圾长年堆存于废弃矿坑内,有的垃圾渗滤液已流至农田灌渠,存在污染土壤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开展矿坑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整改措施:已申请修复资金对七一山、通泰源、巨宝村1-7号废弃地、青原镇1-3号废弃砂场、永红村废弃矿山等7处矿坑进行生态修复项目申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与保护规划,结合我县生态修复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的生态理念,将七一山与通泰源等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一步提升为地质公园与人文公园,给当地群众提供休闲、娱乐、观光场所。将剩余的历史遗留矿山因地制宜地确定各项修复目标指标、完善生态修复项目库,争取更多的专项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各项修复工程措施和进度,坚决贯彻执行宜林则林、宜耕则耕,把美丽富饶的宝清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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