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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4 文章来源:融媒体中心

近日,宝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立海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鼎、曲政民、夏可鸣、宋书永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沙闯,副县长闫瑞,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宝清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宝清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提交了《关于宝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书面)》、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交了《关于天府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的报告(书面)》);审查通过了《宝清县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分别作出了决议。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立海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任职人员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宪法宣誓。王立海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职的同志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殷切希望:一要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不打折扣,牢记誓言,忠诚履职,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人民重托;二要竭尽全力促发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尽快进入角色,树立赶超目标,精心谋划工作。做到推动发展有新思路,深化改革有新举措,牢牢记住职责是人民所赋,坚持人民至上,努力做好民生实事;三要接受监督讲法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善于用法律解决问题,全力做到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中要把对党负责、对人大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有机结合,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把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和促进事业发展的手段。

 

 

融媒体中心:孙泽山 任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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