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宝清县人民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
首页-通知公告
宝清县热电厂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15:08 文章来源:宝清县热电厂

 

宝清县热电厂通知

 

具备报考宝清县热电厂应聘资格的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到热电厂门卫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果是受委托人员需带好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领取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至16日的每天上午8:00—11:00和下午13:30—16:30。领取准考证后需自行在准考证上贴上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特别重要)准考证上无照片的人员,严禁入场考试。

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其中,报考收费员、调度员岗位收取45元/人,报考其他岗位收取90元/人,请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现金缴纳,未缴纳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领取准考证人员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扫龙江健康码测体温合格,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宝清县热电厂

2022年9月13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