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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市场经营主体升放气球“七个严禁”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0 10:20 文章来源:宝清县气象局

    各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并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严禁不经审批或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严禁不按标准规范规程升放气球;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对违反“七个严禁”的单位或个人,气象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组织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法违规升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宝清县气象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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