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计价器技术检验关,对宝清镇内1028台出租车出租计价器实行规范管理,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合格证并进行计量,针对不合格计价器重新更换,保障我县出租汽车企业、乘客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宝政规【2022】3号文件规定,联合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宝清镇内1028台出租车校核出租车计价器,规范使用计价器,明码标价,收费透明,里程合理,坐车安心。
调整后,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为:起步价:早6点至晚九点为6元/2公里,晚九点至早6点为7元/2公里,里程价:1.6元/公里,空驶费:单程里程满六公里后里程价加收50%空驶费,燃油附加费:与92号汽油直接挂钩,92号汽油价格在8.94元—11.42元时,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92号汽油价格在11.43元—13.49元时,收取燃油附加费2元/车次。
在现场,记者随机询问了出租车师傅们,大家纷纷表示非常支持这一规定。
目前,出租车计价器规范检验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计划八月初工作将全部完成,届时将全部启动计价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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