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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社保缴纳事宜
  • 信件类型:网上咨询
  • 来信时间:2022-10-16
  • 信件内容: 县领导你好:
    本人是宝清县户籍居民,在宝清县社保局多次咨询,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于统一使用的社保系统中查询到本人拥有6年大集体工作的社保缴纳记录,在夹信子自行车管理所工作,于是自2019年起决定继续缴纳社保。但是今年去社保局缴纳社保时,由于社保系统更新,查不到过去6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导致本人不能在退休前缴纳完成15年社保缴纳年限。此外,达不到年限的社保缴纳费用,只能部分返还,这就对本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系统更新应该是带来进步,而不是无谓的烦恼,在此希望领导能将此事做出很好的解决,谢谢

信件回复情况

  • 办理单位:政府办
  •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已收悉,县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县人社局办理此事,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7月11日在职参保,2018年7月12日做一次性补费行政认定,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2018年7月18日做在职转成个体户,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然后在2021年9月24日做2021年养老个体跨年收缴,缴纳日期: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2021年10月12日缴纳日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计两年。如有疑问请联系宝清县社保中心,联系人:池海飞,电话:2617617。
  • 办理时间: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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