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清县2023年“两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29 来源: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宝清县2023“两节”困难群体

救助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九七农场、八五二农场、八五三农场、有关单位:

现将《宝清县2023“两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29

宝清县2023“两节”

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解决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上温暖祥和的节日,按照政府扩面、拓围的要求实施困难帮扶,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暖心关怀。

一、分类救助帮扶

(一)困难群众救助

负责单位:民政局

慰问对象:

1.城乡低保中的重病、贫困户共50人;

2.特困人员中的重病和80岁以上老人以及低保边缘家庭20人;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15人;

4.百岁、9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15人;

5.临时备用金50人。

帮扶标准:每人标准1000元,合计人数150人、金额15万元。

资金来源: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县级匹配资金支持)

(二)困难残疾人帮扶

负责单位:县残联

慰问人员:残疾人家庭当中的脱贫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生活困难户共计116。其中10个乡镇、社区中心、三大农场8人;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4人。

慰问标准:每人400--1000元。

资金来源:请示县政府支持4.88万元。

(三)就业困难帮扶

负责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慰问对象就业贫困人员5人。

慰问标准:每人500元。

资金来源:请示县财政支持2500元。

(四)妇女儿童帮扶

负责单位:县妇联

帮扶人员:贫困女性19人,贫困儿童2人,贫困党员2人,女性创业带头人2人,共计25人

帮扶标准:每人1000元。

资金来源:请示县财政支持2.5万元

(五)留守儿童帮扶。

负责单位:团县委

帮扶人员: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20人。

帮扶标准:每人1000元

资金来源:爱心人士捐助募集资金5000元,请示县财政支持资金15000元共计2万元。

(六)困难职工帮扶

负责单位:县总工会

1.帮扶人员: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中华全国总工会、黑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困难群体,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共113户。

帮扶标准:每户500--2750元,合计12.67万元。

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

2.帮扶人员:已纳入县级及以上工会困难档案职工,生产一线职工,计510人;新业态快递员、外卖员,计200人,共计710人。

帮扶标准:每人150-1000元,合计3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已纳入预算20万元,请示财政增加预算10万元。

(七)困难教师学生帮扶

负责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帮扶人员:优秀教师、贫困学生8人,经济困难优秀学子50人,共计58人。

帮扶标准:优秀教师和贫困学生每人500元经济困难优秀学子每人400元。

资金来源:优秀教师和贫困学生由教育和体育局助学资金,经济困难优秀学子帮扶资金由社会募集提供,共计2.4万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月5日(腊月十四)开始到1月20日(腊月廿九)结束。

四、申请确认

特困人员中的重病、80岁以上老人城乡低保中的重病、贫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百岁、空巢、独居老人由乡(镇)、社区指导中心申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贫困妇女儿童家庭由乡(镇)申报县妇联审核确认;残疾帮扶由乡(镇)、三大农场、社区指导中心申报县残联审核确认;重度贫困残疾人由乡(镇)申报县残联审核确认;就业贫困人员由社区申报人社局审核确认;困难职工家庭、贫困学生、残疾青年分别由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教体局审核确认。

五、救助帮扶方式

县领导及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进行实地走访或考虑疫情安全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真正解决急难。乡镇政府要做好领导和直相关部门对下走访慰问准备,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真正解决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生活题,避免因调查掌握不全面,出现救助后个别贫困群体上访问题。此项工作由民政局牵头,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

(二)形成帮扶合力。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春节救助帮扶工作按照能帮尽帮的原则,依据各自分工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困难群众,深入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困难群众进行实地走访慰问。同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为民解困中来共同做好帮扶救助工作。

(三)做好集中宣传。要加大对两节期间救助送温暖活动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基层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号召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帮扶困难群体,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体良好氛围


宝清县2023年“两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情况统计表

单位

人数

救助标准每人/元)

救助帮扶合计
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专项资金

募捐

助学资金

县财政拨付

县民政局

150

1000

15

 

 

 

15

县残联

116

400-1000

4.88

 

 

 

4.88

县人社局

5

500

0.25

 

 

 

0.25

县妇联

25

1000

2.5

 

 

 

2.5

团县委

20

1000

2

 

0.5

 

1.5

县总工会

823

150-2750

42.67

12.67

 

 

30(其中20万元已纳入县财政预算)

县教体局

58

400-500

2.4

 

2

0.4

 

总 计

1197

 

69.7

12.67

2.5

0.4

54.1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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