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宝清县污染防治攻坚战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宝清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沙 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闫 全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王晋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英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福荣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 伟 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郭晓兵 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崔华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井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连君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周雪松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安 军 县公安局政委
岳政权 县司法局副局长
贾 巍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 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振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春涛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王云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光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海军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 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焕雷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马忠卿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陈伟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孙立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静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喜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军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双先 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副局长
白瑞江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俊峰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李艳丽 县法院副院长
娄 月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淇洺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衣长海 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平安 县气象局副局长
关林林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宝清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局长闫全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整理分送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遇重大事项及时呈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因工作需要,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不再另行发文。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部门职责,主动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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