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市民文明公约


1、要讲究文明礼貌,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2、要讲究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3、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闯红灯、妨碍交通。
4、要遵守城建规划,不乱贴乱建、影响市容。
5、要保护生态环境,不毁坏树木、破坏花草。
6、要爱护公共设施,不擅自挖掘、损坏公物。
7、要使用文明用语,不粗言秽语、大声喧哗。
8、要持照守法经营,不乱设摊点、挤占道路。